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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用印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年12月18日  点击数:22794 次

  根据《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印章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议决定,现对公司用印做以下调整:

  1、自即日起需加盖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同事,请到商务中心财务部办理。

  2、凡用印需填写最新下发的《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

  3、《用印审批单》中除领导签批意见外其他内容必须机打,不接受手写。

  4、《用印审批单》中领导签字必须齐全,凡领导签字必须写明审批意见、审批时间(如:同意加盖、请予以办理等)。

  附:《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用印审批单》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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