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党员深人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二、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
三、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依法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四、建设先进企业文化。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企业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精神,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五、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先进模范作用,促进生产经营。
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组织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中的职能作用,提高党务工作者素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企业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协调企业群团组织的关系,支持他们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党支部工作管理常用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决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决定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引导企业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支持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
二、广泛听取党员和职工的意见,对关系企业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企业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
三、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团结凝聚职工,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四、畅通职工与企业党组织、企业主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渠道,及时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处理好业主与职工的矛盾,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
五、加强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领导,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企业形势任务教育,不断陶冶职工情操,营造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环境和氛围,增强企业的亲和力。
六、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经营管理层的合理要求,争取各方支持。积极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支持、参与公益活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主要包括党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党员干部参加。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课的选题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组织生活会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召开一次。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企业要支持党支部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内容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为重点,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科学安排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电化教育活动,党员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6天。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将企业生产经营骨干和一线优秀职工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认真落实群团组织推优、预审、公示等制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党支部大会研究吸收预备党员的基本程序
一、支部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二、发展对象宣读《入党申请书》,向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介绍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等;
三、入党介绍人(培养联系人)介绍对发展对象的表现和培养考察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本人是否同意其加入党组织表明意见和态度;
四、支委会报告对发展对象“推优”、政审、培训、民主测评等方面的情况及支委会意见;
五、与会党员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支部在大会上宣读;
六、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七、进行票决:1、主持人通报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并民主推荐出监票人、计票人员(一般各2名);2、监票、计票人员领取、清点和发放《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3、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4、有表决权的党员以无记名方式在《表决票》上填写相应符号;5、监票人、计票人先投票,然后其他人依次投票;6、监票、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当场计票并进行汇总;7、监票人报告得票情况;8、监票、计票人员在《票决情况汇总表》的“说明栏”上填写有关内容后签名,加盖党支部印章,并封存《表决票》。
八、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发展对象“同意接收”或“不予接收”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九、党支部及时填写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决议”,并签名盖章,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批。
党支部大会研究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大会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二、转正对象宣读《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表明决心,并说明有关问题;
三、预备期间的考察联系人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表明本人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四、转正对象所在的党小组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和党小组意见;
五、支委会介绍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教育考察、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六、与会党员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未到会党员提交的书面意见由支部在大会上宣读;
七、转正对象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表明态度;
八、进行票决(参照接收预备党员有关程序);
九、支委会根据票决结果提出对预备党员“同意按期转正”或“延长预备期半年或一年”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形成支部大会决议;
十、党支部及时填写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栏,并签名盖章,连同其他有关材料上报党委审批。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支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时间可放在每年底或次年初。评议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环节。支委会根据评议结果,对每个党员分别确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谈话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意见。
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
企业党员交纳党费,每月以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新入党的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以党支部为单位,向党员收取党费时需填写《党费收缴明细表》,党支部要按规定将党费缴纳上一级党委。
党员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员权利
一、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三、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四、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五、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六、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七、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八、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发展党员程序
一、申请入党的人,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书面申请)。
二、支委会研究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
四、党支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有关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五、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治审查材料。
六、发展对象参加入党前的短期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
七、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方可填写《入党志愿书》。
八、在支部大会召开前,要对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为人党积极分子时间、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和政审情况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召开支部大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十、上级党委派专人同发展对象谈话,进行考察。
十一、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审批。
十二、发展对象被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十三、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十四、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交书面转正申请。经过支部党员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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